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146苏州九文钱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佐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1)苏0591民初146号
案件名称146苏州九文钱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佐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1-04-02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苏州九文钱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佐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苏0591民初146号原告:苏州九文钱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星港街199号N131楼第12.1号商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21GJ7F8Y。

法定代表人:孙亚平,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方彩虹,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佐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宝山区真陈路1000号1幢418-D0031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3301715624J。

法定代表人:吴金美。

原告苏州九文钱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佐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6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陈晨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理。

原告苏州九文钱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日以与被告达成和解协议为由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被告上海佐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苏州九文钱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上海佐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1150元,由原告苏州九文钱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