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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盐湖区北城王军副食店侵害商标权纠纷执行通知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晋08执337号
案件名称运城市盐湖区北城王军副食店侵害商标权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12-15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运城市盐湖区北城王军副食店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晋08执337号 宁波三A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宁波三A集团有限公司与运城市盐湖区北城王军副食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标的1000元,案件受理费300元,执行费50元。

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已主动缴纳1300元,执行费50元。

至此本院执行的(2020)晋08执337号执行案件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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