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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丁明磊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鲁07民初1086号
案件名称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丁明磊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12-21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丁明磊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鲁07民初1086号 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二环东路**东环国际广场**220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996555。

法定代表人:郑波,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高宝生,山东鼎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丁明磊,男,1979年8月23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

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丁明磊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17日立案。

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0日以双方当事人已达成和解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本案双方当事人已自行和解,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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