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富侨(重庆)控股有限公司与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京0108民初7720号
案件名称富侨(重庆)控股有限公司与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12-30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富侨(重庆)控股有限公司;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经济开发区道然茶社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京0108民初7720号原告:富侨(重庆)控股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九龙坡区袁家岗兴隆湾141附7-5号。

法定代表人:胡芝容,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梅叶,上海璀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经济开发区道然茶社,经营场所河北省张家口经济开发区高新路富强路9号时代广场小区西区34号楼1层04号。

经营者:张海。

被告: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海淀苏州街18号院2楼507。

法定代表人:穆荣均,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娜,女,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职员。

原告富侨(重庆)控股有限公司与被告经济开发区道然茶社、被告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15日立案。

原告富侨(重庆)控股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富侨(重庆)控股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富侨(重庆)控股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3300元,减半收取1650元,由原告富侨(重庆)控股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