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豫01知民初128号之一本院于2019年4月18日对郑州鸿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环球娃娃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作出的(2019)豫01知民初128号民事裁定书中,存在笔误,应予补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2019)豫01知民初128号民事裁定书中第5页第3行的“上诉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补正为“上诉于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