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义乌市卢克服饰厂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9)浙0782民初6201号
案件名称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义乌市卢克服饰厂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义乌市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9-05-16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义乌市卢克服饰厂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浙0782民初6201号 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香港特别行政区九龙尖沙咀科学馆道**新东海商业中心****。

法定代表人:郑波,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叶晓媛,浙江专橙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义乌市卢克服饰厂,经营场所:浙江省义乌市江东街道永胜小区****。

经营者:赵明伟,男。

1991年5月21日出生,汉族,住江苏省新沂市。

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义乌市卢克服饰厂(经营者:赵明伟)侵害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3月22日立案。

原告于2019年5月1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计275元,由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