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9857浙江松冈机电工业有限公司与宜兴市徐舍镇小宗麻将机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9)苏0282民初9857号
案件名称9857浙江松冈机电工业有限公司与宜兴市徐舍镇小宗麻将机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9-09-12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浙江松冈机电工业有限公司;宜兴市徐舍镇小宗麻将机店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苏0282民初9857号原告:浙江松冈机电工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金一路以西建设三路南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3B。

法定代表人:傅丽萍,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马式辉,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戚弘毅,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宜兴市徐舍镇小宗麻将机店,住所地江苏省宜兴市徐舍镇云溪路**。

经营者:宗晨军,男,1993年5月14日生,汉族,住江苏省宜兴市。

原告浙江松冈机电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冈公司)与被告宜兴市徐舍镇小宗麻将机店(以下简称小宗麻将机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8月14日立案。

审理中,原告于2019年9月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和民事权利。

现原告松冈公司申请撤回对被告小宗麻将机店的起诉,经审查,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浙江松冈机电工业有限公司撤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213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松冈公司负担。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