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深圳市蓝印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威斯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商标权权属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9)粤0306民初18353号
案件名称深圳市蓝印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威斯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商标权权属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9-09-24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深圳市蓝印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威斯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商标权权属纠纷

全文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粤0306民初18353号原告深圳市蓝印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凹背社区大富工业区**硅谷动力智能终端产业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0N。

法定代表人孔祥国,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陈俊舒,广东泰兆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深圳威斯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住,住所地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宝源路深圳市名优工业产品展示采购中心**521一社会信用代码×××529。

法定代表人罗小煊。

本院在审理原告深圳市蓝印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威斯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9年8月7日变更诉讼请求,并于同日向本院申请撤诉。

经审查,原告系在本案诉讼期间申请变更诉讼请求并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的行为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自己权利所作的处分,符合法律的规定,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深圳市蓝印科技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深圳威斯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起诉。

原案件受理费2343元,变更诉讼请求后,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法院减半收取为人民币25元,由原告深圳市蓝印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多缴的诉讼费退回原告。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