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鲁1691执429号 北京一得阁墨业有限责任公司、滨州市滨城区天卓文具用品销售中心: 本院2019年8月13日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北京一得阁墨业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滨州市滨城区天卓文具用品销售中心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滨州市滨城区天卓文具用品销售中心已履行(2019)鲁1691民初136号民事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并负担了本案的执行费用,本案于2019年9月20日执行完毕。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19)鲁1691执429号案件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