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粤0106民初29883号之一原告:安徽三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北京中路芜湖广告产业园广告创意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刘嘉昱。
委托诉讼代理人:鲁永峰,广东盈隆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丁丁,该司职员。
被告:深圳市金木水火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南海大道西桂庙路北阳光华艺大厦**6BC-12iv>法定代表人:罗方勇。
经审理查明:本案中,原告安徽三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依据与被告深圳市金木水火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的《手机游戏联合运营合作协议》提起本案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深圳市金木水火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支付拖欠的手机游戏运营收入分成等,故本案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条的规定,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跨区域管辖广东省内的计算机软件第一审民事案件。
故本院不再管辖一审计算机软件民事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原告住所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本案中,原、被告在《机游戏联合运营合作协议》中约定,双方产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该合同签署地在广州市天河区,属于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管辖范围,因此,本案应由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管辖。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移送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管辖。
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