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苏01执1575号重庆银钢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淮海新能源车辆有限公司:重庆银钢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苏淮海新能源车辆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5月8日,作出(2018)苏01民初3267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由于江苏淮海新能源车辆有限公司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重庆银钢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9年9月4日立案执行。
执行过程中,本院从中国银行徐州青年路支行营业部划拨21685元。
其中,21468元汇入重庆银钢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院收取执行费217元。
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