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豫01知民初956号原告: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王桥镇麻花庄村民委员会,住所地民权县王桥镇麻花庄村。
法定代表人:张永涛,支部书记。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于凯,河南万翔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河南德赢天下食品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金水区郑花路1号院3号楼东2单元5层东户。
法定代表人:郑永刚,曾用名“郑阳”。
被告:郑永刚,曾用名“郑阳”,男,汉族,住郑州市金水区。
二被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高鑫,河南荟智源策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王桥镇麻花庄村民委员会与被告河南德赢天下食品有限公司、郑永刚商标权权属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8月15日立案。
原告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王桥镇麻花庄村民委员会于2019年10月1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王桥镇麻花庄村民委员会申请撤诉,属自主处分其民事诉讼权利的行为,不违反有关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王桥镇麻花庄村民委员会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王桥镇麻花庄村民委员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