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与海口龙华凡立卫浴商行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9)琼01民初885号
案件名称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与海口龙华凡立卫浴商行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9-12-23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海口龙华凡立卫浴商行

案由

案由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全文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琼01民初885号原告: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福建省南安经济开发园区九牧工业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005673244367。

法定代表人:林孝发,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曾明泉,福建达业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杰名,福建达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海口龙华凡立卫浴商行,经营场所:海口市龙华区城西路安宁街H1号铺面。

经营者:陈妙莲,女,1985年2月27日出生,汉族,现住海口市龙华区城西路安宁街H1号铺面琳达卫浴。

原告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海口龙华凡立卫浴商行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1月25日立案。

原告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并向本院提交变更诉讼请求申请,变更本案诉讼请求为“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10000元”。

本院认为,原告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其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故本案诉讼费应为50元,原告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以搜集材料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是对自己民事权利的依法处分,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赵 曼人民陪审员 夏 晨人民陪审员 何少武 二O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法官 助理 潘召勇书 记 员 陆 云附本案适用的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