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陈扬德与深圳市锐艾利电子有限公司、易利红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9)粤03民初4672号
案件名称陈扬德与深圳市锐艾利电子有限公司、易利红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9-12-12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陈扬德;深圳市锐艾利电子有限公司;易利红

案由

案由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全文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粤03民初4672号原告:陈扬德,男,汉族,1983年3月10日出生,身份证住址湖南省邵阳县,委托诉讼代理人:吴军,广东深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深圳市锐艾利电子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黄埔社区黄埔东环路504号深源工业城厂房A1栋二层。

法定代表人:易利红。

被告:易利红,女,汉族,1985年12月4日出生,身份证住址湖南省涟源市,原告陈扬德与被告深圳市锐艾利电子有限公司、易利红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专利号:ZL20163024××××.4、名称:鼠标)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1月25日立案。

立案前,原、被告达成和解协议。

据此,原告于2019年11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陈扬德的撤诉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且为其真实意思表示,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陈扬德撤诉。

因当事人自行和解而申请撤诉,本案免交案件受理费。

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