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北京英特莱技术公司与北京金色时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5)京知民初字第1793号
案件名称北京英特莱技术公司与北京金色时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8-03-27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北京英特莱技术公司;北京金色时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兰州宏业防火门有限责任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

全文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京知民初字第1793号原告:北京英特莱技术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街道建设部大院南配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锋,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田文氢,北京市中广承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赵锐,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兰州宏业防火门有限责任公司,住,住所地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div>法定代表人:李玉红,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朱昕,北京市永浩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金色时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住所地北京市大兴区魏善庄镇刘家场村村委会南100米v>法定代表人:高福亮。

原告北京英特莱技术公司(简称英特莱公司)诉被告兰州宏业防火门有限责任公司、被告北京金色时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10月28日立案。

原告英特莱公司于2018年3月12日向本院提交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英特莱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北京英特莱技术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北京英特莱技术公司负担(已交纳)。

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