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粤73民初2854号原告:广州市百懋冷冻餐饮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法定代表人:黄条仙,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康松,男,汉族,1987年3月12日出生,住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该公司员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符向宇,北京市中伦文德(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广州市白云区松洲金杰品咖啡商行,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
经营者:周玉来,男,汉族,1982年1月25日生,住安徽省巢湖市无为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叶荣胜,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院在审理原告广州市百懋冷冻餐饮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市白云区松洲金杰品咖啡商行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广州市百懋冷冻餐饮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7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广州市百懋冷冻餐饮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申请对广州市白云区松洲金杰品咖啡商行撤回起诉,是对其民事诉讼权利的处分,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应予准许。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广州市百懋冷冻餐饮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撤诉。
本案受理费1300元,减半收取计650元,由广州市百懋冷冻餐饮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