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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郑州高新区惠源烟酒商店、张婉结案通知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1)豫01执790号
案件名称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郑州高新区惠源烟酒商店、张婉结案通知书
法院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1-05-06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高新区惠源烟酒商店;张婉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01执790号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高新区惠源烟酒商店、张婉: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与郑州高新区惠源烟酒商店、张婉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6200元。

经本院立案执行,郑州高新区惠源烟酒商店、张婉将6200元转付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高新区惠源烟酒商店、张婉缴纳执行费50元。

至此,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豫01知民初232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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