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詹旭东假冒注册商标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8)浙0411刑初445号
案件名称詹旭东假冒注册商标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8-08-27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詹旭东

案由

案由假冒注册商标

全文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8)浙0411刑初445号公诉机关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詹旭东,男,1992年2月17日出生,汉族,中专文化,户籍地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

因本案于2018年6月27日被嘉兴市公安局秀洲区分局取保候审。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检察院以秀检公诉刑诉[2018]43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詹旭东犯假冒注册商标罪,于2018年8月1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赵李玲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詹旭东到庭参加了诉讼。

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4月9日至同年7月、2018年4月17日至同年6月26日期间,被告人詹旭东在未获得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授权的情况下,在嘉兴市秀洲区××镇××村××号家中,通过其经营的网店“智能集成吊顶电器”销售的凉霸、LED灯等商品及包装上擅自使用“美的Midea”字样的商标,销售金额共计114000余元。

案发后,公安机关从被告人詹旭东住处查获印有“美的Midea”字样的凉霸2只、LED灯4只、产品使用说明书200本、电器原理图10页(一页24联)、纸箱22只。

经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鉴定,扣押的上述物品并非该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或其授权的任何单位生产,是侵犯美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

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詹旭东退出违法所得30000元。

上述事实,被告人詹旭东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均无异议,并有经当庭质证的证明、投诉材料、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申请注册商标转让协议、商标使用授权书、变更证明、未授权声明、鉴定证明、缴款单等书证,证人马某、庄某、宋某、王某、詹某等证言,搜查笔录,提取笔录,辨认笔录,扣押决定书及清单,支付宝销售转账记录,照片及情况说明等证据予以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詹旭东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并将该商品进行销售,销售金额共计11万余元,属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

被告人詹旭东能如实供述,可从轻处罚;

其能主动退赃,可酌情从轻处罚。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詹旭东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六万元(罚金限在判决生效后三日内缴纳)。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二、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扣押在案的假冒注册商标的物品,由扣押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