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8)苏05民初1602号原告: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南安市经济开发区九牧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林孝发,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詹亚男,福建达业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曾明泉,福建达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厦门帕布尼卫浴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西林西里**之二。
法定代表人:蔡家福,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告:吴江区松陵镇盼丰卫浴商行,经营场所江苏省苏州市松陵镇交通路口******商铺。
经营者:李亚平。
原告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九牧公司)与被告厦门帕布尼卫浴科技有限公司、吴江区松陵镇盼丰卫浴商行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1月29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九牧公司于2018年12月26日以双方达成和解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现原告九牧公司自愿撤诉,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亦不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对其撤诉申请,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800元,减半收取计400元,由原告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