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与淄博翰林商贸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7)鲁03民初159号
案件名称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与淄博翰林商贸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7-09-18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淄博翰林商贸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

全文

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鲁03民初159号原告: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大浪街道浪口社区大浪南路英泰工业区E区D栋厂房一层、三层、E栋厂房2-4层。

法定代表人:李正良,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郭君,山东国君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淄博翰林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索镇镇中心大街122甲2。

法定代表人:宋温馨,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荣坤,桓台兴桓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

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与淄博翰林商贸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7月27日立案。

原告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1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50.00元,减半收取计275.00元,由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负担。

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