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与桂林市金禾百货商店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7)桂02民初129号
案件名称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与桂林市金禾百货商店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7-12-12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桂林市金禾百货商店

案由

案由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桂02民初129号原告: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大浪街道浪口社区大浪南路英泰工业区E区D栋厂房一层、三层、E栋厂房2-4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90。

法定代表人:李正良,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廖明超,广东华埠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巧巧,广西胜涛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桂林市金禾百货商店,住所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山南路路***号。

注册号:450304600041656。

负责人:黄启兴。

原告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与被告桂林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王城商厦、桂林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0月10日立案。

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1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已预交10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负担25元,多预交的1025元本院予以退还。

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