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辽02民初803号原告: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南安市经济开发区九牧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林孝发,系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何祥亮、施锦锋,福建达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开平市水口镇吉米卫浴器材厂,住所地开平市水口镇红花村委会红联村。
经营者:谭达荣。
被告:营口北方陶瓷商城吉米卫浴批发中心,住所地营口北方陶瓷商城二期27号。
原告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开平市水口镇吉米卫浴器材厂、营口北方陶瓷商城吉米卫浴批发中心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16日立案。
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1日向本院明确表示其不缴纳本案诉讼费,请求按撤诉处理。
本院认为,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明确表示其不缴纳本案案件受理费,请求对本案按撤诉处理。
因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明确表示不缴纳诉讼费,故对原告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提起的本案诉讼依法按撤回起诉处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