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粤73民辖终476号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卓纵软件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奉贤区。
法定代表人:王雷。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岩,上海徐伟奇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广州四三九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法定代表人:骆海坚。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培添,该司职员。
上诉人上海卓纵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纵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广州四三九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三九九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管辖权异议一案,不服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2015)穗天法知民初字第1724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
卓纵公司上诉称,卓纵公司是否实施了网络侵权行为,应经过实体审理,在查清其公司是否实施信息网络侵权行为之前,不能依据“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所在地”确认管辖法院。
现无证据证明卓纵公司实施了信息网络侵权行为。
必须经过相应实体审理才能查明卓纵公司有无实施信息网络侵权行为。
依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由于卓纵公司住所地在上海市奉贤区,故请求将本案移送至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审理。
本院经审查认为,四三九九公司以卓纵公司运营的游戏“火线精英3D”侵犯其“火线精英”游戏商标权为由提起诉讼,本案为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
本案维权商标为“火线精英”游戏商标,被诉涉嫌侵权行为是卓纵公司在网络上运营“火线精英3D”游戏,属侵权纠纷。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十四条“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的规定,原告住所地作为侵权结果发生地,可以成为确定管辖的依据。
原告住所地在广州市天河区,属一审法院管辖范围,故一审法院对本案享有管辖权。
虽然被告住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四三九九公司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符合法律规定。
卓纵公司请求将本案移送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请求,缺乏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一审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