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5执197号上海碧丽化妆品有限公司、苏州诗妍生物日化有限公司、长丰润发商贸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上海碧丽化妆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苏州诗妍生物日化有限公司、长丰润发商贸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该案(2020)苏知终2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由于被执行人苏州诗妍生物日化有限公司、长丰润发商贸有限公司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权利人上海碧丽化妆品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标的为128900元,2021年2月19日本院立案执行。
执行中查明,2020年12月16日苏州诗妍生物日化有限公司向本院账户汇款128000元,2021年2月26日自动履行剩余950元,本院退款申请执行人128900元,收取执行费50元。
至此,本案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