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驾道(山东)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与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等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5)济民三初字第96号
案件名称驾道(山东)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与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等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5-10-21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驾道(山东)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黄岸港机动车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

全文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济民三初字第96号原告驾道(山东)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

法定代表人毛尉,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徐晓恒,北京创博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胡丹丹,北京创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9号。

法定代表人杨耀光,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王永红,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吕海山,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济南黄岸港机动车安全检测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

法定代表人牛世平,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杜慧,北京大成(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院在审理原告驾道(山东)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黄岸港机动车安全检测有限公司侵害专利权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5年10月2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请求撤回对被告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驾道(山东)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驾道(山东)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46800减半收取计23400元,由原告驾道(山东)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负担。

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