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某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呼兰区某超市侵害商标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1)黑01民初1214号
案件名称某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呼兰区某超市侵害商标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1-08-12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某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呼兰区某超市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黑01民初1214号原告:某有限公司,住所地云南省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秦某某,总经理兼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胡建成,上海佳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被告:哈尔滨市呼兰区某超市,经营场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

经营者:王某某。

原告某有限公司与被告哈尔滨市呼兰区某超市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某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某有限公司的撤诉请求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某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某有限公司负担。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