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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国宸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商标权权属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1)浙06执费84号
案件名称新昌国宸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商标权权属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1-09-02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新昌国宸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商标权权属纠纷

全文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浙06执费84号 被执行人:新昌国宸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新昌县澄潭镇里遁山村燕窠35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24355362553N。

法定代表人:张恩明。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浙06民初97号民事判决书,于2021年7月7日立案执行新昌国宸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缴纳案件诉讼费一案。

执行中,本院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了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车辆、银行存款、金融证劵等相关财产情况,查明被执行人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浙06执费84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执行后,若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的规定继续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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