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王朝俊、刘相朝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一审刑事判决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9)鲁1581刑初513号
案件名称王朝俊、刘相朝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01-16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王朝俊;刘相朝

案由

案由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全文

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9)鲁1581刑初513号公诉机关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王朝俊,男,1965年1月1日出生于山东省临清市,汉族,小学文化,农民,住临清市。

2013年6月26日、2019年9月26日因涉嫌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被取保候审。

被告人刘相朝,男,1970年10月9日出生于河北省邯郸市,汉族,小学文化,个体工商户,住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县。

2013年9月29日、2019年7月17日因涉嫌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被取保候审。

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检察院以临检公刑诉[2019]41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朝俊、刘相朝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于2019年10月2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临清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贾红军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王朝俊、刘相朝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朝俊与被告人刘相朝于2011年3月在其所从事的轴承业务中相识,后建立轴承购销业务关系。

2011年5月至2012年7月,二被告人在未经斯凯孚(中国)有限公司许可的情况下,经商议由被告人王朝俊自临清市烟店轴承市场购买注册商标为SKF标示的轴承商品予以销售,金额共计69531元。

案发后,被告人王朝俊、刘相朝分别于2013年6月21日、9月26日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朝俊、刘相朝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之规定处罚。

被告人王朝俊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出示的证据未辩解、无异议。

被告人刘相朝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出示的证据未辩解、无异议。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朝俊与被告人刘相朝于2011年3月在其所从事的轴承业务中相识,后建立轴承购销业务关系。

2011年5月至2012年7月,二被告人在未经斯凯孚(中国)有限公司许可的情况下,被告人刘相朝让王朝俊自临清市烟店轴承市场购买假冒的注册商标为SKF标示的轴承商品予以销售,金额共计69531元(刘相朝将其中一万余元轴承销售给山西省临汾市煤矿施工单位,其余货物被临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查扣。

本案因刘相朝经营的临汾市鑫光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的部分货物涉嫌假冒斯凯孚标示的轴承商品案发,由临汾市公安局移交至临清市公安局处理)。

被告人王朝俊、刘相朝分别于2013年6月21日、9月26日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上述事实,被告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证人于某、史某、龙某的证言,鉴定书、销货凭证,现场勘查笔录、照片,受案登记表,办案说明,抓获经过,情况说明及被告人的户籍证明,认罪认罚具结书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朝俊、刘相朝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临清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罪名成立。

二被告人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

且认罪认罚,故可对被告人予以从轻处罚并可适用缓刑。

据此,视本案事实和被告人具体犯罪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五十二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王朝俊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四万元。

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缴纳。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二、被告人刘相朝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四万元。

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缴纳。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