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黄少鹏、陈文婷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粤民辖终3号
案件名称黄少鹏、陈文婷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管辖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管辖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03-05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黄少鹏;陈文婷

案由

案由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全文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粤民辖终3号上诉人(原审被告):黄少鹏,男,1981年9月19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陈文婷,女,1989年12月3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乐昌市。

上诉人黄少鹏因与被上诉人陈文婷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不服广州知识产权法院(2019)粤73民初1484号民事裁定(下称原审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黄少鹏上诉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陈文婷提供的公证书,本案侵权结果发生地在福建省厦门市,也就是侵权行为地为福建省厦门市。

显然原审法院没有管辖权。

上诉人所在地为潮州市潮安区,本案由被告住所地法院即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较为合理,对本案事实能够更好地查明。

请求:撤销原审裁定;

将本案移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本院认为,本案系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第一款关于“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关于“专利纠纷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原审法院对广东省内(深圳市辖区除外)的专利等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具有管辖权。

本案被诉侵权的黄少鹏的住所地在潮州市潮安区,原审法院依法对本案具有管辖权。

潮州市两级人民法院对专利权纠纷案件没有管辖权,故黄少鹏以其住所地及侵权行为实施地均位于潮州市潮安区为由请求将本案移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上诉主张,于法无据,本院不予支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