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0)苏08执6号青花瓷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洪泽家实惠超市陆钦洋本院于2020年1月14日立案执行的青花瓷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洪泽家实惠超市、陆钦洋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苏08民初69号民事判决书,已履行完毕,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0)苏08执6号青花瓷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洪泽家实惠超市陆钦洋本院于2020年1月14日立案执行的青花瓷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洪泽家实惠超市、陆钦洋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苏08民初69号民事判决书,已履行完毕,现予以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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