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0)湘0211执478号申请执行人: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吉首市峒河街道振武营村。
法定代表人:王浩,系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天元区湘相酒坊,住所地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栗雨湖景名城9栋113号。
经营者:朱丹丹,女,1987年8月1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浙江省临海市。
申请执行人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天元区湘相酒坊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0)湘0211执478号申请执行人: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吉首市峒河街道振武营村。
法定代表人:王浩,系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天元区湘相酒坊,住所地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栗雨湖景名城9栋113号。
经营者:朱丹丹,女,1987年8月1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浙江省临海市。
申请执行人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天元区湘相酒坊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