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川01民初5957号 本院于2020年4月3日对原告北京鲍才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成华区鲍师傅面包糕点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作出的(2019)川01民初5957号中,存在笔误,应予补正。
基本信息
案号(2019)川01民初5957号
案件名称北京鲍才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成华区鲍师傅面包糕点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04-15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北京鲍才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华区鲍师傅面包糕点店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法律依据
暂无法律依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