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李鑫与童明伟专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9)渝01民初1441号
案件名称李鑫与童明伟专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04-26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李鑫;童明伟

案由

案由专利合同纠纷

全文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渝01民初1441号原告:李鑫,男,汉族,1981年1月13日出生,住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汪志国,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谭杨,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童明伟,男,汉族,1945年10月16日出生,住重庆市沙坪坝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新全,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净,协会推荐代理人。

原告李鑫诉被告童明伟专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1月21日受理。

本院审理查明,原告李鑫收到本院的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指定的期限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李鑫撤回起诉处理。

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