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魏景泉与张世通、深圳市东方牛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粤03民初82号
案件名称魏景泉与张世通、深圳市东方牛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04-22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魏景泉;张世通;深圳市东方牛科技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全文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粤03民初82号原告:魏景泉,男,汉族,1976年12月3日出生,户籍住址山东省平邑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吴军,广东深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张世通,男,汉族,1981年11月7日出生,户籍住址广东省紫金县。

被告:深圳市东方牛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平西路**志达工业园**512。

法定代表人:张世通。

原告魏景泉与被告张世通、深圳市东方牛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7日立案。

原告魏景泉于2020年1月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魏景泉的撤诉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且为其真实意思表示,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魏景泉撤诉。

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