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兆享化妆品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与朱靖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粤0111民初6375号
案件名称兆享化妆品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与朱靖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撤诉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05-11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兆享化妆品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朱靖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撤诉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粤0111民初6375号原告:兆享化妆品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堡路。

法定代表人:陈春湖,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韵遥,浙江杭知桥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郑超超,浙江杭知桥律师事务所实习人员。

被告:朱靖,男,1980年10月2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原告兆享化妆品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诉被告朱靖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2月28日立案,并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邹宇婷独任审理。

原告兆享化妆品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兆享化妆品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法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兆享化妆品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朱靖的起诉。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1150元,由原告兆享化妆品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负担。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