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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鹿王羊绒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1)豫04执24号
案件名称内蒙古鹿王羊绒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1-03-25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内蒙古鹿王羊绒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04执24号内蒙古鹿王羊绒有限公司、张运成:本院办理的申请执行人内蒙古鹿王羊绒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张运成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生效法律文书号:本院作出的(2019)豫04民初66号民事判决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豫知民终402号民事判决】。

经本院立案执行已执行完毕。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申请执行人内蒙古鹿王羊绒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张运成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执行案号(2021)豫04执24号】已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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