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株式会社纳益其尔与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蜜丝拂陀化妆品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渝04民初28号
案件名称株式会社纳益其尔与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蜜丝拂陀化妆品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06-24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株式会社纳益其尔;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蜜丝拂陀化妆品店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文书内容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渝04民初28号原告:株式会社纳益其尔(NATUREREPUBLICCO.,LTD.),住所地韩国首尔市江南区大峙洞946-1番地格拉斯大厦24层,法人注册号110111-4045129。

法定代表人:郭锡玕,该公司代表理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商美荣,四川积流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蜜丝拂陀化妆品店,经营场所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街道南宾路7号LG楼A0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00240MA5U8PEUXB。

经营者:陈真瑜,女,1983年1月30日出生,土家族,住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

原告株式会社纳益其尔(NATUREREPUBLICCO.,LTD.)与被告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蜜丝拂陀化妆品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原告株式会社纳益其尔(NATUREREPUBLICCO.,LTD.)于2020年6月2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株式会社纳益其尔(NATUREREPUBLICCO.,LTD.)在本院审理期间提出撤回起诉的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株式会社纳益其尔(NATUREREPUBLICCO.,LTD.)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株式会社纳益其尔(NATUREREPUBLICCO.,LTD.)负担。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