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与彭治吉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粤0309民初1986号
案件名称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与彭治吉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06-22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粤0309民初1986号原告: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75。

法定代表人:金乐亲,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徐欢,广东智理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彭治吉,男,汉族,1985年7月23日生,住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本院在审理上述原告与被告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中,原告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16日以双方达成和解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裁定如下:准许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负担,原告已预交1050元,超出部分本院予以退回。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