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粤03民初3170号原告:刘晗,男,1981年10月2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湖北省竹溪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马戎,广东良马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深圳市永兴盈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吉祥社区彩云路**云海企业总部基地**225。
法定代表人:余锐瀚。
被告: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法定代表人:蒋凡。
原告刘晗与被告深圳市永兴盈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被告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ZL201830506569.4、名称:复古蓝牙音箱电视)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26日立案。
原告余金石于2020年5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刘晗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