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衡水市桃城区雷尼文化用品厂与济宁高新区广鲁百货超市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鲁0881民初1174号
案件名称衡水市桃城区雷尼文化用品厂与济宁高新区广鲁百货超市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山东省曲阜市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07-24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衡水市桃城区雷尼文化用品厂;济宁高新区广鲁百货超市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山东省曲阜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鲁0881民初1174号原告:衡水市桃城区雷尼文化用品厂。

住所地:衡水桃城区赵圈镇李店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X9。

投资人:张刚强,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侯欣,山东思雅律师事务所律师。

特别授权。

被告:济宁高新区广鲁百货超市。

经营场所:济宁市高新区柳行街道办事处东三路杨桥商贸城1号楼第6号门面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R2B。

经营者:卢玉亭,女,1984年6月6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永嘉县。

原告衡水市桃城区雷尼文化用品厂与被告济宁高新区广鲁百货超市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12日立案。

现因双方达成和解,原告于2020年7月23日向本院申请撤诉。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回对当事人的起诉系合法处分其权利,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衡水市桃城区雷尼文化用品厂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50元,由原告承担。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