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粤民终1665号上诉人(原审被告):黄志鑫,男,汉族,1996年10月10日出生,住广东省大埔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冯媛,黄志鑫妻子。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路易威登马利蒂(LouisVuittonMalletier)。
住所地:法兰西共和国巴黎市(2,RueDuPont-Neuf,75001,Paris,France)。
法定代表人:迈克尔·布尔克(MichaelBURKE),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原审被告:深圳市坪山新区韩城故事服装店。
经营场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万丰城**103档。
经营者:张丽,女,汉族,1984年11月17日出生,住河南省罗山县。
上诉人黄志鑫因与被上诉人路易威登马利蒂(LouisVuittonMalletier)以及原审被告深圳市坪山新区韩城故事服装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不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03民初64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审查过程中,黄志鑫于2020年5月20日向本院提交撤回上诉申请书,自愿撤回上诉。
本院认为,黄志鑫自愿申请撤回上诉的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准许黄志鑫撤回上诉。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