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0)湘05执192号中粮集团有限公司、邵东市宋家塘芙蓉兴盛伟祥食品店、经营者魏光兵:申请执行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邵东市宋家塘芙蓉兴盛伟祥食品店、经营者魏光兵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依据已生效的法律文书,被执行人于2020年7月15日自动履行了4050元,现已支付申请执行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4000元,本案收取申请执行费50元。
申请执行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向本院提交结案申请书。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