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衡南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湘0422执693号 关于本院刑事庭依职权移送执行(2019)湘0422刑初147号刑事判决书,判决被执行人胡国乃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并处罚金50000元,被执行人胡国乃已按判决书确定的罚金交纳到本院指定的账号。
该案已全部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湖南省衡南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湘0422执693号 关于本院刑事庭依职权移送执行(2019)湘0422刑初147号刑事判决书,判决被执行人胡国乃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并处罚金50000元,被执行人胡国乃已按判决书确定的罚金交纳到本院指定的账号。
该案已全部执行完毕,予以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