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0)湘05执恢17号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武冈市茜茜商行、张双飞: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武冈市茜茜商行、张双飞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武冈市茜茜商行、张双飞于2020年8月26日自动向申请执行人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18000元。
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0)湘05执恢17号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武冈市茜茜商行、张双飞: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武冈市茜茜商行、张双飞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武冈市茜茜商行、张双飞于2020年8月26日自动向申请执行人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18000元。
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