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0)苏0102执恢268号建德市和味坊食品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宁区九维食品厂、唐娟、山东项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李大江、张花林、李萍、和素芳:关于申请执行人建德市和味坊食品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宁区九维食品厂、唐娟与被执行人山东项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李大江、张花林、李萍、和素芳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受理。
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山东项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李大江、张花林、李萍、和素芳已自动履行完毕。
至此,本院作出的(2017)苏0102民初7028号民事判决确定的山东项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李大江、张花林、李萍、和素芳的金钱给付义务已执行完毕,现予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