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闽05民初1217号 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住所地大韩民国首尔特别市江**鹤洞路30道,5,**。
法定代表人:李东雨,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宋进发,北京恒都(泉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石狮市欧恋饰品店,住所地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宝盖科技园乐天天购物有限公司宝盖分公司**电梯口,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581MA2XR9XB2G。
经营者:胡建玉。
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与被告石狮市欧恋饰品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23日立案。
2020年9月17日,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因已与石狮市欧恋饰品店达成庭外和解协议,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系对自己权利的处分,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撤诉。
本案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长 蒋秀华 审判员 郑 励 审判员 蔡凌轩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七日 书记员 杨雅真 附相关法律条文: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2.《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五条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