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0)粤01执3755号周萍、中山市古镇雄泰灯饰配件门市部、张志伟:关于周萍申请执行中山市古镇雄泰灯饰配件门市部、张志伟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的(2018)粤73民初3763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因被执行人中山市古镇雄泰灯饰配件门市部、张志伟未履行上述裁决确定的义务,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于2020年8月25日立案执行。
执行过程中,依法足额扣划了被执行人张志伟的银行存款31340元(含执行费365元)。
本院将案款30975元发放给申请执行人,并将执行费365元上缴财政。
本院认为,本案的执行标的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对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