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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天奴时尚(深圳)有限公司与德化县清林贸易商行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闽0526民初3181号
案件名称马天奴时尚(深圳)有限公司与德化县清林贸易商行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德化县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10-23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马天奴时尚(深圳)有限公司;德化县清林贸易商行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福建省德化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闽0526民初3181号 原告:马天奴时尚(深圳)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布澜路赛兔数码科技园****。

法定代表人:吴穗平,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白海珠,上海尚士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栗丽丽,上海尚士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德化县清林贸易商行,住所地:福建省泉州市德化县龙浔镇凤林路****。

法定代表人:林丽清。

原告马天奴时尚(深圳)有限公司与被告德化县清林贸易商行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27日立案。

马天奴时尚(深圳)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马天奴时尚(深圳)有限公司以需要调整证据材料为由申请撤回起诉,属自愿、合法,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马天奴时尚(深圳)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马天奴时尚(深圳)有限公司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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