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邱小明与渝北区李洁土鸡米线餐馆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渝0192民初9579号
案件名称邱小明与渝北区李洁土鸡米线餐馆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10-16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邱小明;渝北区李洁土鸡米线餐馆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渝0192民初9579号原告:邱小明,男,汉族,住重庆市渝**。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越,重庆远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渝北区李洁土鸡米线餐馆,经营场所重庆市渝**回兴街道宝圣西路**1-6,注册号500112616442196。

经营者:李洁,男,汉族,住重庆市合川区。

原告邱小明与被告渝北区李洁土鸡米线餐馆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14日立案。

原告邱小明于2020年10月1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邱小明申请撤诉,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邱小明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800元,减半收取400元,由原告邱小明负担。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