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河南凰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等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鲁01民初3128号
案件名称河南凰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等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10-20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河南凰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济南迈梦商贸有限公司;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全文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鲁01民初3128号原告:河南凰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郑州市。

法定代表人:杜克力,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晓威,男,系该公司员工。

被告:济南迈梦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

法定代表人:张翔宇,执行董事兼经理。

被告: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

法定代表人:蒋凡,董事长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孙燕青,山东圣义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河南凰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济南迈梦商贸有限公司、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28日立案。

原告于2020年10月1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河南凰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计275元,由原告河南凰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